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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 谌贻琴主持并讲话
发布时间: 2021-09-28     浏览次数: 99     作者:

会议现场

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副主任李飞跃、桑维亮、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副省长王世杰,省法院院长韩德洋,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精神。

谌贻琴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要认真贯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精神,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领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推进高质量立法工作,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路径,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要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支持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更加有效地参与人大工作,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工作,以地方的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努力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三旗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的决定(草案)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司法厅关于《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发展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贵州日报

编辑:詹正凯